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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招聘信息   浏览:840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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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zp 1 楼 2019/11/25 9:56:05
一、单位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成立于1985年,正处级参公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地点在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生态环境厅院内。是广西省级生态环境唯一专职的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指导协调市、县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组织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厅机关信访工作,组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并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信访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统一行使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制度措施。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指导监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立全区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承担既有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法或化工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善于沟通、逻辑能力强,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者可优先考虑。
(四)能熟练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操作系统,wps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计算机软件应用能力者可优先考虑。
(五)本岗位需经常到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及督察督办工作,能适应出差者可优先考虑。
三、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参照在职在编公务员,月总收入约6000--8000元。
(二)享受双休日、带薪年假、差旅补助、五险一金。
(三)优先参加相关业务技能培训,按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职业前景可期。
四、招聘方式
拟于12月份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可同时附上能证明个人专业能力的证书、作品或其它材料),发到以下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李志恺、卢飞禄  0771-5325482。
邮箱:gxzhb65@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邮编: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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